橙香富川 瑶韵慢城, 在富川瑶族自治县,有这样一群“蓝衣布族”,她们唱着动听的瑶乡之歌——蝴蝶歌。
蝴蝶歌,是中国瑶族的标志性民歌,因在歌的衬字词中常出现“蝴的蝶”“蝶的蝶”“黄的蜂”、“留的西”、“拉的列”之类衬词频繁出现而得名。其声调结构严谨,曲调欢快优美,在中国民歌中独树一帜。2008年,富川瑶族蝴蝶歌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,成为国家级艺术瑰宝,并曾几次登上央视舞台。
富川是蝴蝶歌原生地,有“中国蝴蝶歌之乡”的美誉。
蝴蝶歌是瑶族人民生活中一种重要的文艺活动形式,是他们沟通心灵,交流经验的主要方式。因此,不论是在生产劳动,还是在民俗生活中的恋爱、婚姻、走村串寨、探亲访友等方面,到处都在传唱。瑶族儿女常常借歌抒情,以歌言志,无论是祭祀、迁徙、记事还是恋爱、婚丧、喜庆、迎宾、送客都可用蝴蝶歌的形式来表达、传唱。蝴蝶歌中有爱情歌、婚姻歌、甲子歌、农事季节歌、劳动歌、历史古歌、盘歌、苦情歌等。瑶族是一个倡导自由恋爱的民族,情歌总是其中最为重要的部分,蝴蝶歌就是青年男女传情达意的主要方式。
蝴蝶歌采用二男或二女的同声二重唱形式演唱,同起同收。它分为短蝴蝶歌和长蝴蝶歌两类,短蝴蝶歌一般有四句,第一、二、四句均为七言,末字押韵,第三句常加衬词衬句;长蝴蝶歌又称“歌母”,多被民歌手用来锻炼气息、口舌和声部,它是在短蝴蝶歌基础上发展而来,每首歌的第三句可由歌手任意加长,形成长垛句,又称“双飞蝴蝶歌”。
为了让瑶乡人的蝴蝶歌唱响各地,源远流长,富川通过“建机制、抓特色、壮队伍、强产业”等举措,不断加强对蝴蝶歌的保护和传承。莲山、白沙等乡镇建立了传承基地,并且让蝴蝶歌走进课堂,教会更多人唱蝴蝶歌。
在下湾村,有一支蝴蝶歌演唱队,空闲时在田径山间成双结对,两两互唱。
此外,演唱队不仅经常在富川各乡镇节庆活动献唱,还使蝴蝶歌唱出瑶乡、唱响全国。
这种即兴创作、出口成曲、一唱群和的艺术特质,再加上完善的保护与传承措施,使得蝴蝶歌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断焕发出活力与生机。